“在恭維聲中,我為人處世不再小心謹慎”
來源:檢察日報 時間:2012-03-15 08:05
安徽省天長市地稅局原副局長焦賢民在剖析自己犯罪原因時說——
“在恭維聲中,我為人處世不再小心謹慎”
張殿高
懺悔人:焦賢民
原任職務:安徽省天長市地稅局副局長
觸犯罪名:受賄罪
判決結果:2011年11月,焦賢民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年,并處沒收財產10萬元。
犯罪事實:2004年至2010年,焦賢民利用職務之便,在征稅方面,接受企業送來的“過節費”、“感情聯絡費”等共計12.2萬元;在工程建設過程中,收取工程項目經理和私營業主等人送給的“好處費”25.7萬元;在工作人事安排方面,先后收下13人送的4.6萬元。
新聞背景:這是焦賢民在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期間寫下的悔過書。
在辦案檢察官的幫助下,我認真學習了有關法律知識。通過辦案檢察官講解典型案例和耐心細致地教育,我終于認識到自己所犯罪行的嚴重性。痛定思痛,我萬分內疚。
膽子大了私心有了,走向腐敗是必然的。我在工作崗位上為社會作出應有貢獻的同時,近些年踏上了腐敗之路,而且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。
在接受審查期間,我經歷了環境落差帶來的穿心之痛、對親人的牽掛之痛和向檢察機關坦白全部過錯之后的悔恨之痛。現在,我要面對的就是認罪服法,悔過自新,爭取重新做人。
“我錯誤地認為,只要在個人裁量權范圍內,只要不違反規定,權力可以公私兩用”
我犯下的嚴重錯誤,主要責任在我自身。身為地稅局副局長,在貪欲和私心雜念的影響下,我沒有經得起復雜社會人生重要關口的考驗,喪失了共產黨員應有的本色,用黨和人民賦予我的權力謀取了個人的利益。
我沒有過好權力關,闖入了以權謀私的誤區。我對權力利害關系缺乏清醒的警覺,被手中的權力帶來的一時好處沖昏了頭腦,在利益的誘惑下,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拉下了水。在地稅局副局長的位置上,我感覺周圍的世界同過去不一樣了,在下屬的恭維聲中,認為自己是個老同志,在班子成員中說話有一定的分量,為人處世不再像以前那樣小心謹慎了,也不再嚴格要求自己了。漸漸地,我變得驕傲自滿起來,面對誘惑,心理防線開始失守。
我看到權力使用中彈性很大,便錯誤地認為,只要在個人裁量權范圍內,只要不違反規定,權力可以公私兩用。從我的教訓中可以看出,有權之人,只要膽子大,私心有了,走向腐敗是必然的。
[筆者旁白]焦賢民利用手中的權力,一邊幫人辦事,一邊收人錢財,慢慢地作繭自縛,最終把自己送進了監獄。焦賢民的教訓說明,作為黨員領導干部,一定要清醒地認識到自己手中的權力來自誰、為了誰、如何用,切實筑牢拒腐防變的心理防線。
“即使在一名領導被查處后,我仍然以權謀私,最終自食惡果”
我沒有過好金錢關,成了金錢的俘虜。金錢在人世間有巨大魔力,正當得到它時,它是天使;謀取不義之財時,它是魔鬼。
我在單位分管基建等工作,有些工程未經過招投標,就私自確定建筑商。建筑商拿到工程后,在工程建設中或結束后,總是千方百計以各種方式酬謝我,目的就是想長期得到我的關照。比如邱某、瞿某等人就是這樣,他們找我做工程,都先后送給過我好處費。
我嘗到了權錢交易的甜頭后,就一發而不可收。即使在地稅局一名領導干部因受賄犯罪被查處后,我仍然用黨和人民賦予我的權力為自己牟取私利,最終自食惡果,走向犯罪深淵。
[筆者旁白]古語說得好,“千里之堤,潰于蟻穴”。一個人一旦開了貪念的口子,想收手就難了,結局也是可想而知的。焦賢民的教訓再一次證明,黨員領導干部要想平安無事,就必須潔身自好,就必須防微杜漸,警鐘長鳴。誰要以身試法,誰必將自食惡果。
“當手中有了一定的權力后,我的朋友圈開始發生變化”
對領導干部來說,交友絕對不是私事,而是廉潔與否的問題。交友要有選擇,社交要有分寸。在我的朋友當中,有相當一部分是與我志同道合的、情真意切的,至今我仍十分懷念這份友誼。可當我手中有了一定的權力后,我的朋友圈開始發生變化。我的失足和一些朋友的“引導”有關,是我交友不慎的結果。
身居地稅局領導崗位,我手中有一定的權力,此時的我交友過多過雜,朋友圈良莠不齊。有些人與我交往,拉關系、套近乎,目的是想利用我手中的權力為他們謀取不當之利。開發商周某多次與我接觸,以關心、體貼我為名勸我拉我參與房地產投資分紅,目的就是想通過我讓他的企業能在稅收上得到關照,獲取更多的實惠。
領導干部如果頭腦清醒,與各色人物打交道應當是“常在河邊走就是不濕鞋”。如果糊里糊涂,交往沒分寸,非栽大跟頭不可,我恰恰成了這類人。
[筆者旁白]從近年來發生的腐敗案件看,很多落馬貪官都是從交友不慎開始墮落的。一些別有用心者正是看中了領導干部手中的權力,才想方設法與領導干部接近、交往,搞權錢交易,把領導干部手中的權力悄然變成了違法亂紀、損人利己的手段。焦賢民的懺悔,再次給領導干部敲響了警鐘:一定要慎重社會交往,凈化自己的社交圈。